承德农民土地被征一夜暴富
村里正给村民建的住房
金店的广告打到了村里
村里停的汽车
长城网6月1日报道 承德市双桥区一位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事例:鹙窝村一村民在去年拿到十几万元土地补偿款后,不久就输光,为了捞回本钱,他现在正拿还没发到手的房屋补偿款做赌注,一平方米一平米地输房子。
而在拿到土地补偿款后,一起到金店、汽车4S店团购,把金店、车店买光的事故早已在承德街头巷尾流传来了。
5月25日,记者在喇嘛寺村采访时,一个叫李全(化名)的村民的故事不时被人提起。去年东环路喇嘛寺村拆迁时,李全拿到了20万元的国家补偿款。于是,在村里掏大粪的李全扔掉了粪勺,抽着黄鹤楼牌香烟,开始了在牌桌上豪赌。现在,他曾拥有过的20万元的 “身家”早已成为了过去,他重新又抡起了粪勺,抽着两块五毛钱一包的香烟。
由于1992年高新区占地,雹石庙村的309户居民,成为了该市较早一批失地农民。告别了祖祖辈辈们稼穑耕耘的土地,他们在阵痛中成长。
“现在村民大部分在开发区的企业上班,每月能拿一千多块钱的工资。村里现在有上百台汽车,电脑已基本普及。”雹石庙村村支书刘树海告诉记者。
2008年,雹石庙村城中村改造启动。同一年,村里为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并开始每月定量为村民发放米、面、油。
“对占用宅基地的村民,每户给补偿270平方米的楼房,每口人补给20平方米的底商,今年年底,村民就能住上回迁楼。”村支书刘树海说。
城市化进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失地农民也在承受着由于社会转型和利益结构调整等因素带来的阵痛。大浪淘沙,在不可逆转的时代车轮前行中,是沉沦,还是奋起?
雹石庙村村民肖树海,在经过一阵子的迷惘后,2003年在村里开起了饭店。现在,他把饭店经营得有声有色,每年进账几十万元。
村民老常和妻子在村里开个小卖铺,每月有千把块钱的收入。已经小十年没和土地打交道了,他自称是没有根的人。
“土地是命根子,可眼下都盖上楼了,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老常说。
“要说咱是农民吧,可没有土地,是城里人吧,没有人家的学识和技能。”老常的妻子对自己的尴尬身份,总想闹个明白,可至今也没闹清楚。
“每月十五号左右就发米面了,可这月都到月底了,咋还没发呢?”三三两两走进商店的村民,有些担忧地谈论起了这个话题。
对未来,他们似乎仍信心不足。
5月25日上午的阳光已是很毒,但在闫营子村的街道上无地可种的人们,一拨拨、三五个凑在一起闲聊着。
39岁的村民刘强(化名),正站在一家农机配件门市前大声地说笑着。去年的这个时候,他正在自家的蔬菜大棚里忙乎着,今年开春,他和村里的3000多名村民一样,由于土地被征,从此离开了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
作为补偿,村民们已拿到了几万至数百万元不等的土地附着物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尚未发放。
对于未来的盘算,刘强还没计划好。“以后可能会做点沙石料买卖吧。”。
谈起今年4月份大伙领钱的场景,一些村民仍眉飞色舞:“那天大伙把雹神庙工商银行的钱都领光了,运钞车就跑了好几趟呢!”
似乎一夜间,在城市改造和扩张的洪流中,处在“城中村”或“城郊村”的农民们,兜里因有了各种补偿款,而变得空前富裕起来。
面对突然而至的“款爷”、“款姐”身份转变,还有模糊不清的从农民到城市居民的角色的转换,让许多人开始变得无所适从。
记者在闫营子村采访时,被一位芳龄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的风采“折服”。她脖子上带着40克的金项链,手上套着40克的金手镯,染着黑色的脚趾甲。
“人家还开着一辆红色的江淮车呢!”旁边的一个小伙子插话。
自从发了补偿款,村里五分之一的人都给媳妇买了金项链、金戒指,哪个不花个三万五呀!”一位四十多岁的村民说话的口气透着自豪。
“现在咱村的大姑娘、小媳妇,见面第一件事是互相看看谁的耳环好,谁的金链子好,比比谁的老公更疼媳妇呗。”另一位村民调侃地说。
在村里,记者看到了张贴在墙上的首饰和汽车的推销信息,这里已然成为高档消费品竞相争夺的好战场。
闫营子村党支部委员张凤新在谈到如何引导村民花好“子孙钱”的事儿,直言现在还“顾不上”。“村里现在正忙着征地。”不过,他对现在村里开的四五个棋牌室,几乎天天爆满的现状,还是表现出了担忧。
“闫营子村有三十多年的种菜历史了,现在村民突然闲下来,怎们办?” 张凤新现在也是一头雾水。
和张凤新同样担忧的,还有村里上了岁数的人。“现在手里有俩钱了,可都糟没了,以后你儿子吃啥!”村头几个唠家常的老者,对一些年轻人的做法,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如何让“失地农民”不再失望?
“按说我是城市居民了,可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生活在城市的边缘。”这是许多失地农民期待找到答案的问题。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新群体,为了城市发展他们不得不让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过上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如何帮助和正确引导他们适应新的生活,就是政府、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就该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市场经济教研室主任张国强。张国强坦言,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当前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但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来看待,因为失去土地对他们也意味着一次新的机会,摆脱相对落后的农村生活环境为契机迈向城市,可以说通过这个进程也是推进城镇化一种作用,让失地农民走进新的城市化的生活状态。但这个过程需要经历一番波折,需要我们从制度、政策和措施上不断完善来加以解决。”
张国强建议,如果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个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按照国家的法律,根据土地最佳用途估价,农业土地被征后,会迅速增值,应该按高的标准补偿失地农民。土地补偿应引入市场机制,特别是要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同时,还应该建立多样化的征地补偿机制。“比如说以地换地,使农民在往外扩展后有地可种。同时也可以用债券和股权方式补偿失地农民,上了大型企业后,可让失地农民以地入股,地权化成股权方式补偿。通过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这样一种三位一体的模式,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实现利益分享。”
第二方面就是努力解决就业问题。在他们失去土地后,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来鼓励用地单位或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这样就可以把土地开发利用,投资办企业和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结合起来。还应制定促进失业农民就业的配套措施,比如说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小额信贷政策,免费培训政策等等,加强对失地农民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能力,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
“在这一过程里面,要加强对于失地农民心里疏导和政策宣传,因为现在有些失地农民有些悲观和茫然的情绪,有的不知道向哪个方向发展,没有出路,所以对他们悲观和茫然的情绪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
第三方面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张国强称,从目前的情况讲,一下子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很大困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个内容。”
最后还要健全失地农民法律保偿机制。张国强说,在失地征地过程里,经常出现矛盾和纠纷,失地农民是新的弱势群体,政府必须从法制上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社会保障权益作出明确规定,加快建立促进农民就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里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部门,包括相关司法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也应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依法征地的土地合同要保证依法履行,对相应的权益进行相应的保障,真正使农民失地之后有所保障和依靠,摆脱